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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規則怪談:開局獲得管理員稱號 > 第13章 都不喜歡你了!

第13章 都不喜歡你了![第4頁/共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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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仍然緊緊握著匕首,心率極高,氣喘籲籲。

而到阿誰時候,他才三十出頭。

不過還好,這畢竟是遊戲裡的天下。

“有了這個時候,還不如多賣點[劍陣]給便當店。一天下來能賺多少?”方超拍拍腦袋,鎮靜地自言自語道:“我真的又帥又聰明。如果我是女人,我會愛上本身……”

小時候經曆過一次,昨晚又經曆了一次...

方超持續吸著寒氣,站在那邊,他的手腳都有點麻痹了。

約莫半小時後,方超的揹包裡已經裝了16把[劍]。

“戒指的心靈傷害1-2,小匕首的心靈傷害1-3……”方超口中唸唸有詞,俄然抓住了阿誰來回穿透他多次的幽靈。

但即便是初級怪物,他也不怕。

霧氣中,一個晶瑩的小物體從半空中落到了空中。

方超抓到的野生怪物明顯非常笨拙。他用紅色的眼睛盯著方超,對視了兩秒鐘。他後知後覺地收回一聲尖叫,一隻手變成爪子,咬住了方超的臉。

遵循高三通識課教員說的,超靈固然能夠物化,但首要的進犯手腕還是精力體例。大多數低端超靈隻能通過節製腦電波來嚇死人。隻要更高階的“超才氣者”才氣通過物理手腕對人形成身材傷害。也就是俗稱的勒死你,或者讓人自保。

埋骨之地阿誰叫“鬼”的野怪,和實際中的超靈幾近一模一樣。

但這一次,環境較著分歧。

“媽個逼!他們都得死!"方超忍不住罵了句。

但在它碰到方超之前,老黑人手中的匕起首刺中了它的腹部。

主動抨擊哪些事?

比較新的新人要比及黌舍放假十天後纔會呈現。比他早到一點的新人,估計到現在都已經接管了他們的餬口,要麼在狼穀采藥,要麼在毒蜘蛛洞裡挖洞。

為了節流時候,他冇有挑選坐電梯,而是氣喘籲籲地從一起奔馳的安然樓梯上了二樓。

但是王高山諷刺是甚麼呢?

小夥子轉頭一看,頓時暴露欣喜之色,急不成耐地跑了上來。

因為你是被野怪打死的,不會爆設備。

[魔杖],屬性:1-2精力傷害。殊效:對精力傷害免疫。

調劑了一下情感後,方超躊躇了一會兒,持續沿著他腳下的土路走著。

感受人的餬口體例和家禽樓裡的那些雞鴨鵝差未幾!

如果你今後再不利,在遊戲以外碰到近似的事情,你就不是再待宰的羔羊了。

方超站在原地,久久冇有轉動。

方超這個動機一起,忍不住停了下來。

“哎!”

之火線超來應戰運氣的時候,因為太衰弱了,每次都被鬼悄悄碰了一下,乃至來不及看清殺死他的野怪的模樣,就從速死回新手村的溫泉裡了。

即便他不貧乏麵對本身驚駭的勇氣。

這意味著,如果要靠雙腳重新手村走到新手城,起碼需求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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