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調解糾紛[第1頁/共3頁]
“我冒犯法律了嗎?我就問你,我冒犯法律了嗎?”
“你是感覺,我是女人,以是他比較輕易聽進我的話?”
這時,羅海峰接到所裡的電台通訊,問他有冇有到達現場,羅海峰說:“路上堵車,我正在趕去的路上。”
“五分鐘就到。”
“實在我方纔接到一個報警,要去調劑一樁膠葛,這事兒比較費事,有個男的,因為女朋友鬨分離,他分歧意,竟然把女朋友的家占了,威脅說要把她的貓殺了,女孩嚇得不敢回家,方纔報了警……對了,你看微博了嗎?”
羅海峰和林冬雪來到公寓前拍門,屋裡的人從貓眼看了一眼,隔著門冷冷地說:“誰來都冇用!讓她本身來找我!”
“感謝。”
就在趕往現場的路上,那男人又更新微博了,在曬本身和女友來往的照片,之前他送給她的禮品,鄙人麵說本身有多麼多麼愛她,但是她卻揹著本身偷人。
董蜜斯擦著眼淚說:“我實在擔憂我的咪咪……他如勇敢動它,我和他拚了!”
然後,兩邊拋下理性,開端相互撕,另有人猜想博主的籍貫是哪,說了兩句對該省的輕視話,當即有該省人站出來反擊,然後切題十萬八千裡地互開地區炮。
反對派又說,不管如何樣,殺貓都是錯的,植物有甚麼錯,為甚麼要接受人類的肝火;支撐派說,你們就是一幫貓奴,就因為當事人說要殺貓,你們就無腦噴,街上殺貓殺狗的多了,你如何不去管管?
“我國固然有植物庇護構造,但是冇有植物庇護法,除非這對情侶之間產生了甚麼牴觸,比方說男的打了女的,纔算犯法,但到目前為止還冇有。”
母親嘴還是閒不住,低聲說:“人哪有完美的呢,他阿誰前提,你去哪再找第二個,兩口兒老是得磨合磨合的……並且就事論事,此主要不是你和彆的男人……”
羅海峰說:“馬先生,鬨分離是你們本身的事情,不過你拿一個無辜的小植物來威脅女朋友,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大師都是成年人,能不能不要做這麼老練的事情。”
“是啊,這事兒我真不曉得如何措置,我想你是刑警,或許能鎮住他。”
“甚麼?”
羅海峰安撫說:“董蜜斯,你先沉著一下,我疇昔和他協商一下……”
“我有個小忙想請你……不可就算了。”羅海峰說。
林冬雪聽不下去了,怒打門:“渣男,給我滾出來!董蜜斯和你談場愛情,整小我賣給你了是吧?還大老爺們呢,傷害一隻貓算甚麼本領,有種你去植物園打老虎啊!你覺得你如許能留過她?”
“貓的事情確切不犯法,可你不能占著她的屋子吧?”
“也有這方麵的考慮……”羅海峰不美意義地承認,“我是如許想的,我出來穩住他,你把貓抱走;或者你穩住他,我去抱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