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娛”論[第1頁/共3頁]
昨夜在城外季渃嫣說過一句話,說她很懶,這是究竟,並且說的比較委宛,她不是懶,是懶的令人髮指!
齊燁對老段說道:“改一下,九溪本是夫君,雖被賣於抱央樓中,閒暇之餘仍不忘識文斷字好學苦讀。”
“那吳勘是何時傷的你,又在何地,如何傷的。”
其次是進步熱度,九溪固然不是讀書人,也算半個讀書人,之前讀書,如果冇碰到馬存仁的話,說不定今後還能插手科舉,如許的話性子頓時變了。
要麼說老段也挺損,直接“本是讀書人”了,九溪是讀書了,不假,就讀了一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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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平回到了齊燁身邊,再次朗聲開口:“苦主九溪,大人問你,你狀告二人彆離是馬存仁與吳勘,這臀後之傷是二人齊力形成,還是一人傷之。”
一樣的一件事,女大門生乾兼職。
“接著記,苦主出身悲慘,父賭母病弟讀書,剛做不久還不熟,兄弟姐妹端賴他,買賣不好還要貸,前夫…不是,前妻家暴還豪賭,單獨帶娃充公入,今後走上不歸路,還望大哥多照顧,隻想贏利還完債,租個鋪子把衣服賣。”
不管如何說,目標是達到了,信賴譽不了多久,馬存仁與吳勘之“罪”就會傳遍整座京中,除了坊間外,也會轟動士林,乃至朝堂。
季元思嬉皮笑容的說道:“借力打力。”
馬岐山想要頂著言論撈人,癡心妄圖!
“苦主九溪,本官問你,這二報酬何傷你?”
段平一時冇反應過來,一頭霧水的看向季元思。
起首是BUG,九溪本身就是這個職業,狀告彆人,那就和共享蜜斯姐狀告嫖客似的,很難建立。
值得一提的是,實在本來齊燁是有合法名義的。
“如何傷的?”
“苦主九溪本是讀書人,被馬存仁、吳勘二人汙了清名後入了抱央樓。”
之前齊燁抓了馬存仁和吳勘,實在是冇有合法名義的,馬岐山一夥人如果以這個為由的話,最後不免要放人。
段平用心冇讓人做遮擋,遠處百姓放眼望過來都能見到白花花的大屁股。
九溪又開端試圖證明他並不存在的演技了,哀嚎道:“他二人共同傷的,嗚嗚嗚。”
齊燁大抵明白了季渃嫣的意義,實在就是製造言論,將事情鬨大。
“臥槽!”齊燁滿麵佩服之色,高啊!
段平:“…”
試想一下,假定不提貪墨辦理的事,吳勘這邊可冇甚麼本色性的證據,再說京兆府還冇和吏部打過號召將他奪職官職。
實在也不怪季渃嫣,時候太匆促了。
你說你被玷辱了,冇了明淨,尋死覓活,然後還當著上百號人的麵光個大屁股,還撅著,朝著百姓撅著,啥意義,破罐子破摔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