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章 殺神[第1頁/共2頁]
我也冇有再去勸說她分開這裡。
死,對人來講,究竟意味著甚麼?
但不管如何,他們仍算是優良的殺手,因為隻要妙手才氣有所謂的“氣勢”,那些連完成任務都吃力的人是冇資格做其他多餘的事的。
白叟的雙腳已經落空了站立的才氣,這在她的春秋來講並不罕見;她每天都趴在本身縫製的墊子上爬著去廁所。而她吃的東西,也隻要冰冷的、將近過期的罐頭。
它究竟是崇高的,還是底子不值一提?
他們叫我――殺神。
死,對人來講,究竟意味著甚麼?
因為……我常常都要和滅亡打交道。
她的老伴在二十年前就歸天了,也冇有任何後代來管她,這二十年來,隻要孤傲與她相伴。
當然了,經曆滅亡的不是我,而是彆人,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
真正的低調,是中庸;既不能太張揚,也不能過於閉塞。
很明顯,這份回想,以及與兒子團聚的但願,便是這個孤苦伶仃的白叟這些年來僅存的安慰,也是她等待在這裡的動力。
我完成本身應做的,然後獲得呼應的酬謝;不投入任何小我豪情,也不做任何自我壓服……未幾問,未幾說,把事情辦好、拿錢,這就是我對事情的瞭解。
隻要我保持一貫的低調,這些年裡我賺到的錢,足可讓我的後半生過得很充足。
當一小我因為儘力事情而被稱為“神”時,我感覺他差未幾也到了該退休的時候了。
我能夠用任何形象去履行任務,也能夠利用手頭能拿到的任何兵器乃至日用品去殺人。
我,名叫傑克・安德森,是一名殺手,很淺顯的殺手。
時候、地點、環境,這些都不首要。
固然我也能夠閉門不出,靠各種上門辦事過日子,但我並未那樣做,因為那反而會惹人重視。
直到某次,我在社區的安排下去當義工時,碰到了一名白叟。
這一次,除了應有的憬悟,我還將……心胸畏敬。
我冇有奉告白叟,她的地痞兒子在二十年前就因為私吞了幫會裡的白貨被道上通緝並且被殺死了。
生命的沉重,不在於其對這個天下能產生多大的影響,而在於當其逝去時,孤負了誰,又成全了誰。
分開白叟住處的時候,我甚麼都冇說。
但是,我曉得,她的兒子是不會返來了。
她奉告我,那些機構是供應給舉目無親的孤寡白叟的,她不去,因為她另有一個兒子。
我已不再被這個題目困擾。
我問她為甚麼不向彆人尋求幫忙,遵循她的環境,應當有專門的機構能夠收留她。
和我的那些同業比擬,我這小我,就顯得非常有趣了。
而當我冷靜地如許事情了二十年以後,我才後知後覺地發明,我也和那些氣勢光鮮的傢夥一樣,有了一個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