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六十章、命名權![第3頁/共3頁]
“小溪,你好標緻啊。”
陳述回身在後座拿了一份檔案袋過來,他把檔案袋遞給孔溪,說道:“這是我方纔寫好的腳本。這個故事是寫給你的,以是,我想把這個腳本的定名權也送給你。”
在安保職員的庇護下,孔溪登上了等在機場門口的房車,房車朝著內裡駛去,一向駛出機場的拱形橋,這纔在環島中間的一個加油站路口停了下來。
陳述和孔溪永久都不會健忘前次和CE個人合作的那次事件,因為孔溪小腿受傷,國際豪侈品巨擘當即翻臉,乃至不吝出言威脅。固然終究被陳述給完美處理,但是,此次事件卻給陳述和孔溪一個警示:必然要占偶然髦範疇的話語權。
在陳述的生長打算當中,孔溪還要持續和兩至三家年青品牌合作,乃至是和海內一些有天賦的設想師直接合作開辟潮牌,如許便能夠操縱小我的影響力把海內的品牌給推向天下。
隻要那樣,彆人纔會求著和你合作,而不是你本身委曲責備的貼上去求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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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陳述笑著說道:“本來我覺得我是第一個就能夠見到你的。冇想到趕到接機廳一看,你的粉絲人隱士海的,我底子就擠不出來……想著還是不要給你惹費事了,就給你發了條資訊在路邊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