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百聞不如一見(4/5)[第1頁/共3頁]
沈健笑道,“就是個小玩意,送給芃芃玩的。來,芃芃,拿著吧。”
張重讓他沿著通衢再開了一段,到他們小區門口。
張重看了看盒子,上麵印了一行字母,立馬曉得盒子內裡是甚麼東西了。
張重見沈健還是對峙,沉吟了一會,也不再推讓,把鋼筆收下以後,說道,“讓你破鈔了。”
張重接過盒子,他直接翻開了盒子,看到內裡的鋼筆以後,就把盒子蓋好推了歸去,“這個我不能要,太貴重了。”
一頓馬屁拍疇昔,張重卻冇有被拍暈,還是婉拒道,“確切太貴重了,我本身也用不了這麼好的筆。”
芃芃本來拆到一半,聽到爸爸的話,又停了下來,現在沈健說完以後,她又看向爸爸。
“張教員,你就收下吧,這既是我對你把兩本這麼好的小說交給我改編的感激,也同時是前次因為我的錯誤讓你透露在大眾視野中的賠罪報歉,張教員你如果不收,我會一向過意不去的。”
如果是普通的鋼筆,張重收了也就收了,但是這內裡裝的是fake洛華典範款,環球限量,一支起碼要三萬塊錢,並且還不必然能買獲得。
淺顯朋友間,不該該收這麼貴重的禮品。
三萬多塊錢對現在的張重來講,也不算很多,但是他跟沈健的乾係還隻是淺顯朋友。
芃芃咧嘴呲牙笑了笑,三下五除二就把小盒子翻開了,隨後臉上就笑開了花。
“歸去再拆吧。”張重說了一句,在中原當眾拆禮品並不是一件規矩的事情。
張重點了點頭,“故意了。”
沈健也被她逗笑了,“我現在可不在電視內裡哦。”
商定好見麵的地點是在江陽比較著名的一家叫做鴻運來的旅店,沈健已經提早把包廂定好,張重他們去了以後直奔包廂而去。
提及來也太巧了,但是張重想不出來沈健如何能曉得芃芃喜好小豬毛毛。
張重把女兒往前抱了抱,“叫沈叔叔。”
“沈叔叔。”固然還很驚奇,但芃芃還是靈巧地喊了一句。
不消說,這個老頭便是文錦江,並且張重也看過文錦江,以是一眼就認出來了。
推開包廂的大門,內裡有兩小我,一個五六十歲的老頭,另有一個三十歲擺佈的年青人。
“嗯,芃芃真乖。”沈健笑得臉上的褶子都快脫落了,在口袋內裡摸了摸,取出一個小盒子,“來,芃芃,沈叔叔送你一樣東西。”
“我叫張芃芃。”
進到包廂以後,張重主動打了個號召,“文導你好,我是張重。”
張重忍不住瞧了沈健一樣,他是曉得芃芃喜好小豬毛毛,還是隻是偶合罷了?
本來張重應當要坐在副駕駛的,不過因為帶著芃芃,就坐在了後座上。
沈健笑道,“不客氣,不客氣,那我們現在走,估計文導已經到處所了。”
fake鋼筆,全天下最著名的鋼筆品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