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條以及五毛錢的天[第1頁/共3頁]
然後,接下來聊聊比來的情節。
這一波不說賺了,但兩邊起碼也是個兩敗俱傷,五五分賬。就算是七成,那也是馬刺的。
我說這些甚麼意義呢?意義就是我絕對有才氣做好每一個階段的末端,讓每一個階段的反派獲得利用的結局。你們不消擔憂配角真的輸得一敗塗地,就算虧損,那也是階段性的。反派想活得長,那也得讓人家獲得一兩次微不敷道的勝利吧?
你殺他乾甚麼啊?此人我留著用呢,你們換一個!
我本身的定位還是很清楚的,這就是個爽文,還是個帶圖的爽文,最後的目標終歸是要讓大師樂嗬樂嗬。
打馬刺這件事,是從略寫的賽季纔開端埋下恩仇的,確切有個週期,但也不至因而打了“好久”還打不死。
你們不會看到近似的情節了。
有人說為甚麼不先發製人每次都是等彆人脫手每次都是被彆人搞了才後知後覺,從讀者的角度來看能夠恰都雅到這個情節會有這類感受,但從整本書來冇實際上李昂之前一向在先發製人啊。
是以,我的反派都是有生命週期的。該死的時候會死,但不該死的時候他還得持續演反派啊。
並且老合我已經是持續萬字更新都不曉得多少天了,隻是偶爾偶爾告假一天應當能夠吧(跪求)!
吉諾比利的傷比納什更嚴峻,霍裡之於馬刺的首要性,和哈斯勒姆之於太陽的首要性也不言而喻
實在,形成爭議主如果讀者和作者的視角分歧。
27號立馬規複更新,不規複不是男人!不規覆沒鳥!
首要角色都整死了,今後就是贏完詹姆斯贏詹姆斯,贏完詹姆斯還是詹姆斯,接下來冇得贏了,寺人完本了,臉都不要了!
現在馬刺這個反派現在已經到了絕壁絕頂,在故事安排裡他們需求掙紮最後一下再給配角製造一下最後的費事。
籃球文有一個最難的處所,就是敵手和隊友都太固化。能當敵手的,能當隊友的,就那幾小我。
最後幫你們吐槽一句讓你們無槽可吐:你有這閒工夫寫這麼多,都能夠碼一章出來了!
你們會發明,我的反派都不是用一個賽季就丟掉的,都是用很長的篇幅來描畫配角與他們的周旋,彙成一個完整的篇章。
以是,又何來“每次都是等隊友跪了才發作”這類說法呢?底子就一次都冇有,哪兒有每次。
就是預示著馬刺的式微。
鮑文期間的馬刺固然也和配角有過過節,但當時候的馬刺向來不是重點,並且鮑文不就已經“死”了嗎?
看了一下群裡和書裡的會商,這一段情節還是挺有爭議的。
明天家裡有事情得擔擱一天,停息更新一天,27號立馬規複。
這此中異化著無數小反派,比如馬龍啦,鮑文啦等等。
說白了,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因為這個賽季打完,馬刺就冇了,這個反派就死絕了,就放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