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但坑可以先埋起來了[第5頁/共5頁]
李萬持球到前場,保羅-布希反對了出來。
冇體例,這如果他還在雷霆隊的時候,應當是能夠跟上李萬行動的,但現在他的發作力少了一大半,底子跟不上李萬的迅猛。
實在吧,如果是上個賽季,這套安插必定會有效,因為外線對於矯捷性的要求冇有那麼的大。馬克-加索爾完整能夠在罰球線後等著李萬“自投坎阱”。
多倫多猛龍隊遵循本來的打算,拿出了針對李萬的戍守陣型。
大比分1比0!
李萬通例賽場均60分,遠超張伯倫“神蹟”的表示,如果還拿不到這個獎項,那另有誰能夠拿這個獎項呢?
才31歲!
要不然的話,如何能夠一上來就將“三秒區”又給改成本來的模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