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趙銘[第2頁/共3頁]
話音未落人就從樹後走出,琴韻看到此人,頓時脫口道:“四少爺!”竟然是方譽。
樹後走出一個比方譽稍高一些、看模樣年紀也稍大兩歲的少年,模樣非常姣美,他切磋的看向林嵐,微偏了頭對方譽問道:“這位就是那位五兒蜜斯?”
“山雞!”琴韻腳下不斷,轉頭笑道。本日的山雞但是她第一次打的獵物,當然要趁著新奇吃掉它。
“你最好明白兩點:第一,我不是你們方府的人。第二,我們不是偷食。請你說話重視一些。”林嵐冷聲說道。
林嵐吃完了第一隻雞腿,正要去掰第二隻,伸出的手俄然頓在半空,同時表示琴韻噤聲,以後側耳諦聽。
“噢,曉得了。”琴韻點頭應著,並冇有去細想林嵐這話的深意。
而方譽帶來的這個趙銘,林嵐也熟諳。他是寧陽侯府世子、安平大長公主的兒子,也就是她的表兄,但現在的趙銘,並不熟諳她。
世人都以為父王是因為不喜好她纔將她留在南昌府不聞不問,實在父王對她非常疼顧,不但常常給她送東西玩物,還多次日夜兼程、輕裝簡從的來南昌看她。因此她對父王的豪情很深,比向來冇有見過麵的母親的豪情都深。
方譽看著林嵐嘿嘿笑道:“小米蟲不吃米改吃肉了嗎?”見林嵐寂靜的看著他,他轉頭對大樹道:“趙銘你出來吧,還躲著做甚麼?她們不是旁人,都是我們家的人。”
冇想到董二媳婦所說的“朱紫”竟然是方譽,在她的影象裡,方譽隻要在方老太太每年過壽的時候纔會來開封,或者方府有大的紅白喪事的時候纔會來,宿世這個時候,彷彿方譽並冇有來。
琴韻從不曉得不消鍋灶還能夠做山雞和野兔,頓時詫異道:“山雞和野兔也能夠烤著吃嗎?”她隻傳聞過番薯能夠在田野生火烤著吃。
林嵐在山頂站了一會兒,就帶著琴韻四周找野兔和山雞。她們現在的首要肉食就是這兩種和河裡紮的魚,不說每天能夠吃獲得肉,也是每隔兩、三日就會吃上一頓。
以是,像趙銘如許的一向跟從天子擺佈的家屬的子孫,底子不熟諳她。
分開方府時她提出帶走琴韻,是怕琴韻像宿世那樣受人毒害,但是現在想想,如果琴韻留在方府不再跟著她,就不會像宿世那樣碰到加達天孫,也不會像現在如許被田正覬覦,跟著她身心俱疲、刻苦受累。今後隻怕會比現在的日子還要苦。
說話間烤的野味到了火候,林嵐用竹箭將之扒出來剝開斬去頭尾,淨手以後撒上鹽,和琴韻分食。琴韻喜好吃翅膀,每次吃山雞兩隻翅膀都是她的,雞腿便是林嵐的。
她說著抿唇笑道:“並且蜜斯待奴婢這麼好,說句僭越的話,奴婢感覺蜜斯不像蜜斯,更像是奴婢的徒弟或者姐姐,固然奴婢比您大兩歲,但是您比奴婢懂很多很多,奴婢的見地太陋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