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狼皮差點兒掉了[第1頁/共3頁]
現在誰都曉得他是戚鈞眼中的大紅人,跟著他如許的掌旗前程必然很亮,天然會擠破頭的想出去。挑誰不挑誰都獲咎人。特彆是會獲咎他們本來的掌旗。
他本身向來也冇想過這此中另有這麼多的彎彎繞。
誰知夏輝兩眼放光就湊過來,等候地問道:“頭兒,調我去給風爺做小旗啊?”
戚鈞一看他這笑容,就曉得本身還是錯了。
實在心下還是很不覺得然。
國律中,盜律是相稱嚴苛的。盜一文者,杖二十,罰百文。盜百文者,杖五十,罰一兩。盜一兩銀子以上者,剁手、剁腳、剜耳、割鼻,徙五年以上。
末端,戚鈞感慨:“隻要效你的體例,能將兩家的不鎮靜就此消弭。公然是小事情、大門道兒。”
一把鐮刀是五十文錢。
醜話說在前頭了,要不要你本身決定,闖了禍我不背鍋。
便從速彌補道:“約王家拿鐮刀的人和李產業家的悄悄見個麵,把事情說開,讓王家報歉還物,幷包管再也不犯。”
挑人就意味著會獲咎人。
“村民們最常丟的就是一些小物件兒。本日李家冇了鐮刀,明兒趙家少了兩杆玉米,你說你要如何措置?
實在這話,戚鈞說得挺違揹他一貫的認知和辦事體例的。
戚鈞接過茶,忍不住誇獎,另有一丟丟獵奇。
葉風攤攤手道:“我是這麼瞭解的。一把鐮刀、幾個玉米、幾顆土豆,看起來都是小事情。站在從嚴執律的角度上呢,偷了這些東西的人都得挨板子、遭罰銀。
冷靜在內心把這句話唸了好幾遍,站起家,去到書架前,問道:“我能翻翻嗎?”
實在內心苦哈哈:誰讓本身打賭輸了呢。
第二個題目會點頭,就是帶著苦主上門去要賊贓。
“對啊,”
一點兒弊端冇有。
“冇錯,你的處理體例都不錯。不過,我措置得會簡樸一些。我會去悄悄跟王家說我曉得他拿了李家的鐮刀,讓他趁李家現在還不曉得的時候想體例給還歸去。”
按戚鈞的行事做法,那就是搜物、抓人、按律行刑、判罰。
葉風笑眯眯點頭,然後跟他扯家長裡短。
“那就偷偷拿返來還給李家。”戚鈞聽得風趣兒,豹眼閃閃介麵。
掀起杯蓋喝茶,粉飾麵色。
而他卻不曉得,葉風現在也在低頭飾色,內心在煩惱本身又多了嘴。
小小的盜竊案罷了,費那腦筋乾嗎?
戚鈞略有些驚奇。
略有些慚愧。
而為官的……
這是為了製止他們下次再犯。可毀掉的,是他們此後的餬口。
再細想想葉風的話,感慨升起更多:對於布衣百姓們來講,真就是這些在為官者眼中的小事情最體貼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