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頁/共4頁]
宿世他一打五都冇題目,這世道就是如許,愣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而衛樂就是阿誰不要命的人,跟他打鬥就得謹慎冇命。以是街上的地痞根基上不找他,衛樂打起架來就跟瘋子一樣,如許的人他們惹不起。
當代很科學,如果讓人曉得他附身還魂,非恰當作是妖怪拉出去燒死不成。
就連有些家長都說,衛樂固然人混了點,但品德卻冇有題目,不見他欺老霸幼,偶爾看到白叟和小孩需求幫手的還會伸把手。如許的人,天然有很多人樂意和他來往,隻是他這小我獨慣了,不太愛和人交換。
衛樂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牽出騾子駕好車,往鎮上去了。
衛樂遵循冊本的貴重,把最好的先默寫出來,然後是次等的,最後是纔是常見的。筆不離手的結果就是,衛樂的字更好了。
可原主就是想不開,成果活生生把本身嚇死加氣死了。
幸虧他這個秀才身份給他加分很多,讓他平時出門交換少了一成費事,普通問事都會獲得答案。當然他問的時候也很謹慎,儘量問一些淺顯人曉得,但一心閉門讀書的秀才很有能夠不曉得的事。
原主再不好,學文還是挺踏實的。衛樂就每天把原主影象中的內容寫下來,然後幾次背誦,把它們變成本身的。
衛樂想給本身做兩身保暖的皮衣,天然要挑選春季的獵物了。恰好現在就是春季,等家裡安插好後,他就籌算上山打獵了。
“李大叔,羊殺了你再割條腿去吧!我一小我也吃不了這麼多,隻是羊皮我需求,攢上幾張轉頭做衣服呢!”衛樂把野羊抱出來,李大海直接接了疇昔,擺了擺手錶示本身曉得了。
也幸虧被分出來了,留在侯府原主也是個早夭的命,在那樣的環境中儲存,身材能好得起來纔是怪事。
活著獵物比死去的值錢,三隻野雞少說也得有九十文錢。死野雞隻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隻值四十文。
如許一來,衛樂每天的時候就很緊了,還要抽暇去縣城把訂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返來,忙的他團團轉不說,銀子也花了很多。主如果他買了很多的紙墨,乃至上好的紙墨他都買了一些,專門用來默寫那些古籍的。
這死與活就相差了十文,哪怕隻要十文也是錢啊!衛樂不會跟錢過不去,恰好他要去鎮上買點鹽,這野羊肉要先醃起來風乾,不能會壞掉的。
掌櫃一歡暢,這野雞每隻就多算了十文錢,衛樂拿著一百二十文放進懷中。
越是翻閱原主的影象,衛樂就越是驚奇。原主竟然有著過目不忘的本領,固然因為原主不在了,這份本領也就消逝了,但衛樂還是發覺到本身的影象力變好了。之前要背2、三十遍才氣記下來的東西,現在隻背十遍就全記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