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錢幣和各項支出參考[第2頁/共3頁]
以是本人訂價:以宋英宗趙曙為準,豬肉30文一斤,牛肉100文一斤,羊肉40文一斤,麖(馬鹿)一千文一斤,魚肉30文一斤,河豚一條一貫,黿(老鱉)一隻兩貫,鯨魚肉200文一斤,
一個籠餅(蒸的死麪餅或者是發麪饅頭?)3文到7文,但是宋高宗紹興年間物價超貴,江東宣州的白麪蒸餅25文一個:“賣蒸餅者皆叫雲:‘一個二十五,裡外普通。’蓋言一個賣二十五錢,裡外皆是白麪也。”
單兵兵器方麵:
魯智深大鬨五台山時,曾用5兩銀子定製了一根62斤重水磨禪杖和一口戒刀,用的是非常好鐵,北宋年間5貫錢可覺得一個兵士配上當時人間上最豪華的披掛。
一隻牛,代價5-7貫。感受超便宜啊!!!但是,換算成群眾幣,嘿嘿7500--10500元,我看度娘上寫一隻小黃牛賣2000元擺佈。
宋仁宗曾食用新上市的螃蟹,代價是1隻1貫,有新蟹一品,二十八枚。帝曰:‘吾尚何嘗,枚直幾錢?’擺佈對:‘直一千。’
蔬菜方麵:
宋太宗淳化年間,一千文錢(一貫)能采辦一頭不大的公豬。宋仁宗嘉佑年間,一千文錢能買一本當時正時髦的《杜甫詩集》。一千文錢能在洛陽花市上買一枝寶貴的牡丹花“魏紫”。
宋真宗大中祥符時,“永康肉五十斤”(五十文一斤)在陝西京兆府,l斤肉僅30至40文(冇說是甚麼肉)。
魚類方麵:
宋朝一個淺顯的農戶,普通會撥出一畝地做為女兒的嫁奩。高層官員們嫁女普通的支出在30-200貫擺佈不等,蘇軾就曾借了200貫給一個親戚讓他嫁女兒。範仲淹本身娶媳婦要花20貫,嫁女兒則要花30貫。宋神宗時,館閣大臣孫覺曾在福建下號令規定嫁資不得超越100貫,由此可見官員和富朱紫家嫁女的嫁奩是非常高的。
布類和打扮方麵:
宋英宗趙曙治平末年,“長安錢多物賤……豬、羊肉三四十錢一斤”。(這個時候蘇軾也在朝廷裡當官)
家庭用品方麵:
孝宗大臣袁采曾奉勸殷實之家能夠把財產分給女兒一些,因為此後如果發明兒子不頂用,二老便可投奔女兒,乃至能夠依托女兒送葬、祭祖。由此可見宋朝的民風比較寬鬆,對女子要求較小。故本文設定,女子能夠分得家庭財產的一份(比如家裡有100貫錢,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要分紅五份,父母留一份養老,女兒能夠獲得20貫嫁奩出嫁)
蘇軾又說:“黃豕賤如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但是他前麵說了120文一斤,這個價比牛肉的價都貴,真是不曉得豬肉到底是貴還是便宜了。
宋徽宗大觀末,蔡京罷相回兩浙,乘船路太高郵新開湖時,家人“呼得一艇來,戲售魚可二十鬣,小大又勿齊。問其直,曰:‘三十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