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報假警[第2頁/共3頁]
彤彤和珊珊玩了一會,俄然跑到林夕的身邊,拉著她的衣袖,“媽媽,我要拉臭臭。”
被叫做骨頭的公刺蝟這才反應過來,一個餓虎撲食,撲向林夕。
下午的時候過得很快,零零散散地來了一些客人,林夕冇再讓兩個小傢夥號召,讓他們在一邊本身玩耍。
她總不成能跟著去吧,彤彤是小孩子,上女廁冇題目,本身一少婦上男廁算如何回事。
這也算是首尾照應,退場的時候閃亮,退場的時候也充足給力。
“小朋友,我們是跟你們鬨著玩的,你可彆跟電話裡的阿姨胡說啊。”
林夕拿了一包紙巾,關上了店門後領著兩個小傢夥直奔大眾廁所。
接著,彤彤判定掛了電話,把手機遞到林夕跟前。
“骨頭,快槍她的手機。”
兩刺蝟有些錯愕,螢幕上簡簡樸單的三個數字的組合像是有魔力普通讓他們變成了木頭人,傻呆呆地杵在那邊。
彤彤卻嘟起了嘴,“不要,這是我的隱私,我要去廁所。”
林夕咬了咬牙,把手裡的紙巾往彤彤懷裡一塞,“好吧,你去吧,從速去吧。”
林夕一聲尖叫,忙著收回電話,可還是晚了一步,手被揮過來的鬼爪一帶,手機一個冇拿穩飛了出去,劃了一道弧線,恰好落在了兩個小傢夥的麵前。
林夕這下犯難了,彤彤要上男廁,這是合法的要求,可讓他本身上廁所又不放心。
也幸虧碰到的也就是兩個覺得披著狼皮便能夠張牙舞爪的小屁孩,要真的是狼,報警有效嗎?差人來很多少時候?人家砸完店再喝杯奶茶都綽綽不足。
到了處所,林夕就把兩個小傢夥往女廁領。
飾品店裡冇有廁所,要便利隻能去公廁,不過孩子倒是能夠當場處理,找個東西兜著就行了。
她摸了摸彤彤的鍋蓋頭,然後起家在店子裡尋摸起來,不一會兒就找到了一個鞋盒。
林夕總算鬆了一口氣,光榮本身的急中生智,誰說的冇有義士了,大街冷巷裡“有困難,找差人”的標語可不是白貼的。
林夕和兩刺蝟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這“滴”的一聲,到底是掛斷了,還是接通了。
把門鎖上後,手指掐了一個決,布了一個小型的擬聲陣,又給本身使了個隱身決,從隔間的上方飛了出去。
“不嘛!”彤彤判定地回絕了,然後往地上一蹲,一臉委曲地看著林夕,“媽媽,我快憋不住了。”
林夕愣了一愣,她底子冇法辯駁,明顯是本身上午才教的兩個小傢夥。
陳沐在心中歎了一聲,“不幸天下父母心啊”,然後走進了一個隔間。
“彤彤,明天就上一回女廁所好不好,下回,下回媽媽必然讓你上男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