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算賬(一)[第2頁/共4頁]
鄧紅英看了一眼最上麵的那一張,“《中華群眾共和國刑法》第261條:對於大哥、年幼、得病或者其他冇有餬口才氣的人,負有任務扶養而回絕扶養的,情節卑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束。該條是拋棄罪的詳細規定。”
蔡甘霖一邊說一邊從本身的拎包裡拿出了幾張a4紙,遞給鄧紅英。
她是早就相中了蔡甘霖,蔡甘霖固然是一個大學教員,但是蔡甘霖在北京有房有車,人長得又精力,這半子帶回故鄉去,準能收成很多戀慕的目光,特彆是在那幾個妯娌麵前,她必定能挺直了腰桿,這但是北京名牌大學的教員啊,傳聞還是從美國留學返來的呢,傳聞家底也不薄。
“監護人?監護人是甚麼意義?”鄧紅英看向了鄧建文。
“你摸著你本身的知己,是一樣嗎?你曉得甚麼叫拋棄罪、甚麼叫虐待罪、甚麼叫傷害罪?你既然收了你mm這麼多錢,承諾扶養梅蘭,你就應當好都雅待她,可你這些年做了甚麼?梅蘭從六歲開端就在梅家做丫環不說,還從十二歲開端便被你們拋棄,在外公外婆的幫助下唸完初中,十五歲本身打工掙錢在孃舅的幫助下上完高中,從小被虐待著長大不說,還差點被奶奶害得變成殘疾,你說,你甚麼時候儘到了一名做母親的任務?”
“你彆管了,我來管,我說過,有我呢,你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跟我講清楚,我去見你媽。”
平時蔡甘霖不謹慎打了一個碗梅蘭都要心疼半天,可竟然拿著幾千塊的東西說砸就砸,可見梅蘭的內心是憋了多大的火?
蔡甘霖又拿出了幾張病院的證明,有幾張是茨坪那邊的病院開具的,另有兩張是北京協醫開的,是梅蘭的手腕骨折證明。
“那還能假的了?”
“你行嗎?”梅蘭的手停了。
“是嗎?但是梅蘭說從六歲起,她不但要洗她本身的衣服,還要洗梅菊梅鑫的衣服,還要帶梅鑫,還要幫你摘菜洗菜,再長大一些,便開端餵豬、喂牛、做飯,不到十歲便跟著你下地,你作為母親給了她甚麼?”
梅蘭接過抱枕對著蔡甘霖就一頓猛砸,“都怪你,要不是你攔著,我就出國去了,眼不見心不煩,這些破事誰愛管誰管,歸正我是不想管了。”
“哪家孩子不挨幾頓大人的打,這也不值當甚麼?俗話說的好,不打不成器,蘭蘭現在能有明天,跟我們當年對她的嚴格要求就分不開,世上有多少孩子是在父母的棍棒底下成才的,可有幾個是忘本的,人家不還是的貢獻父母?”鄧紅英憋了半天,總算為本身找了一個藉口擺脫。
“那好,我來問你,梅蘭六歲以後,你為梅蘭做了甚麼?”蔡甘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