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雅[第1頁/共2頁]
之前跟紀紹庭在一起的時候,走在大街上,也有很多女孩子戀慕她。這會冇了紀紹庭,高冷大叔更加的惹人諦視。
她手中提著的超市購物袋不曉得甚麼時候也到了他的手中,他的另一隻手護住她的肩膀。他俊挺的身形穩定性也很好,倚在椅背上,就足以穩定住兩小我的重心了。
車內的左輪,驚呆之餘,把本身掉到地上的眸子子撿了起來。還腦抽的追著公交車跑了半個小時,就為了能近間隔目睹一下現在的畫麵。
他冷峻的五官上覆蓋了一層冰霜,蹙眉。
上麵幾站,不斷的有搭客上高低下。她隻能窩在他的胸膛當中,剛開端是很忐忑的,很不風俗的。但是窩著窩著的就風俗了,想到這些天的委曲,她深吸了一口氣,就如許偎依在大叔的懷中。
“大叔,那邊有一家台北驛站。內裡的牛排很好吃,等你偶然候我們一起去嚐嚐唄。”
有一名身材比較苗條的男士上身站在陶笛麵前的位置,司機等紅燈的時候,一個刹車。陶笛身子就不受節製的往前紮去,隻是這一次她的腦袋撞到了一隻要力的手臂上。穩住心神,她才反應過來。高冷大叔及時抱住了她,還第一時候轉了一個方向。讓她站在他的麵前,他半包抄似得護住她搖搖擺晃的身子。
公交車上,直到季堯的身子被擁堵的人流碰撞了一下後,他才認識到本身有多麼荒唐。他竟然被這個嘰嘰喳喳的女人拉上公交車了,這輛公交車裡人還挺多。擠擠攘攘的,都是人。公交車逛逛停停,一起磕磕碰碰,不免有人會因為慣性碰到他。
陶笛冇多想,幾近是下認識的答覆,“他不是我男朋友,是我老公。我們已經結婚了!!”
以是,在車廂內,高冷大叔還是卓爾不群,還是那麼的惹人諦視。
陶笛笑了,澄徹的眸底彷彿活動著潺潺的流水,目光下格外的燦爛奪目。
陶笛也不在乎這些,在她腦袋三次撞到前麵大媽的腦門後,她隻能揉著腦袋衝著季堯憨笑。
兩人剛走出公交車站台,馬路上一輛騷包的寶藍色法拉利一個告急的刹車停在他們身邊。
到站了,還冇等陶笛提示。
女孩戀慕的對她豎起大拇指,“祝你們幸運!!”
這一刻,她甚麼都不肯意去想,隻巴望著如許一種被庇護的姿式。
不曉得為甚麼,她叫大叔叫的那麼順口呢。
陶笛被他護在懷裡,較著的感遭到四周豐年青女孩投來的戀慕妒忌恨的眸光。而她如果不抬眸,隻能瞥見他脖頸處,他們兩人的身高差還挺小鳥依人的那種。呼吸著他胸膛處特有的男性氣味,她俄然感覺表情冇那麼糟糕了。
陶笛平時的確比較活潑,比較愛說話。特彆是現在這類時候,她貼在高冷大叔的身側,呼吸的氛圍中都多了幾分清冽的氣味,時不時的還能與大叔來了“密切打仗”,她慌亂之下隻能不斷的找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