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朕欲赦之,卿意如何?[第3頁/共3頁]
李世民舉步向外走去,何縣令當即亦步亦趨地跟在他的身後。
以下犯上,那是不義之罪,以下司而殺上官者,如果隻是傷了對方而冇殺死,也要判絞刑。如果是殺死了,那就連全屍都不能保了,要判斬刑。以是那郭雀固然未死,馬渾兒也是極刑。
按唐律,竊賊盜取財物,代價超越三匹綢就得判絞刑,金萬兩盜竊的財物已經達到五匹綢,天然有死無生了。
李世民悄悄搖了點頭:“本日朕審錄死囚,見秋決人犯人數,較之客歲猶有過之,心中甚是不安,以是才往你這長安縣獄走這一遭。”
康班主一聲感喟,點頭不語。藝徒大多都是貧苦人野生不起孩子,才賣出梨園的,普通都會立下存亡文書,打死勿論。但是真要打死了人,官府還是要過問的,隻不過普通都會酌情弛刑,不會判死。
何善光吃了一驚,從速拱手道:“陛下口含天憲,生殺任情。若要寬赦死囚,臣天然不敢禁止。但,這些犯人都是極刑,一旦縱放,又無人督管,誰不貪生?誰不畏死?來年秋決,他們豈肯束手待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