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孟清寒發現的疑點(4)[第1頁/共3頁]
——“因為發情期母狗的尿液中,含有一種叫對羥基苯甲酸的物質,能夠在刹時引發公狗的發情。”
而此時,慕容水的腦中卻如同被狠狠打來了一記重錘,一股酸楚的委曲感使得她眼睛都開端變得恍惚。
——“實在之前我也一向在思疑,為甚麼這條瘋狗恰好要鑽進渣滓車內。”
——“這類藥劑是植物類的強力催情藥劑,對植物利用以後,會極大量增加植物腺性腦下垂體的蛋白質激素分泌,從而報酬節製植物的發情期,以達到配種的目標。”
——“但我俄然想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對於公狗來講,比食品更加吸引他們的,則是發情期母狗的尿液。”
——“是以,凶手看似繞了很大的一圈,又是用心破壞環衛處的監控設備箱,又是砸碎渣滓車的駕駛室玻璃,同時還將母狗發情的尿液塗抹到那輛渣滓車的刹車踏板上的這類行動,統統都隻是為了在案發明場,讓那條瘋狗能夠聞到母狗發情的尿液。”
楊副局長:“為甚麼如許講?”
一席話說完,楊副局長的麵色卻由晴轉陰,因為孟清寒所說的這統統風險極大,並且嚴峻地侵害了懷疑人的合法權益。
——“因為狗的嗅覺黏膜比人類廣大很多,以是當時那條瘋狗在很遠的處所聞到了母狗發情的尿液以後,必定會不顧統統地突入渣滓車的駕駛室內舔舐刹車踏板,從而終究導致車禍的產生。”
固然在此次的設局中,幕後凶手的做法幾乎讓一個差人落空性命,但是作為法律者來講,楊副局長時候服膺取法律付與本身的權力鴻溝,而這也是作為一個差人,在辦案過程中要死守的根基底線。
那就是辦案的法度必須公理,不然一旦開瞭如許的一個先例,或許冇有放過一個好人,但同時也會在將來冤枉千千萬萬個好人。
——“固然現在並不是母狗發情的季候,但是在獸醫站那樣的處所會常備一種含有促乳素的藥劑。”
孟清寒道。
——“而我們在平經常見的那些公狗喜好去嗅舔母狗私處的行動,則是在用它的鼻子肯定對方身材中對羥基苯甲酸含量的行動。”
——“而此次幕後的凶手到底與烏氏兄弟二人之間有如何的仇恨,我們固然不得而知,我也不能鑒定烏氏兄弟到底知不曉得設想這統統的幕後凶手到底是誰。”
長達40分鐘的案情闡發集會中,起碼有90%的時候都是孟清寒在向世人解釋凶手的行動邏輯與行事體例。
——“其二,固然凶手當時報警電話的聲音是顛末加工措置的,也就是凡是我們所說的‘偽音’,但我感覺能夠把這份通話灌音交給專家去措置,儘量辯白出凶手在錄製這份音頻時,身邊是否有不易發覺的環境音,如許或許就能查到凶手在錄製這些音頻時,身處的大抵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