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嶽的筆記簿(二)[第2頁/共3頁]
p.s.2:還是小小的求一下保舉……你們懂的,當然破鈔就不消了,免費就行。)
我能說的就是,是非曲直自有公論。而我們偵察的事情就是,找出事件的本相,至於事件背後的故事,事件的本質,這些都不是我們的事情範圍。固然我也是為了打倒‘神蹟’纔有了偵察這個身份,但我也很享用破案這個過程。
(p.s.1:我水了一章,主如果想新故事去了,至於老嶽的條記簿,我發明是本身給本身挖坑跳,今後儘量儘量不水了。
吳駱與盧娜兩人因大家的私慾,導致宋氙的滅亡,林蘭的再醮。
說來好笑,宋梓冉去圖書館的時候就是吳駱和盧娜相見的時候,每當吳駱和盧娜相見的時候也是宋梓冉去圖書館的時候,很默契的是在宋梓冉冇有發明吳駱的事情之前,吳駱也不曉得宋梓冉會去的處所是圖書館。
吳駱本人喜好美女,人之常情。可惜節製不了本身的慾望,從盧娜到林蘭這個期間,換了多少也不得而知。乃至於到了前麵,捨棄公允的手腕,歪曲宋氙完成本身在公司的上位,跟著身份的晉升,當然也不會滿足於平常,越是如此越會按耐不住本身曾經的巴望,那怕是隻要一絲但願也要不擇手腕。
工夫不負故意人,終究在宋氙身後的第三年,林蘭帶著女兒宋梓冉再醮吳駱。獲得林蘭的吳駱承諾了盧娜,為盧娜供應必然要的物質要求,並與之保持含混乾係。
以我的觀點以及對‘神蹟’的體味,此次事件中並冇有效到‘神蹟’的標記性兵器,但是要想在潮濕泥土周邊,以兩個成年男人的體重卻冇留下足跡,且冇有粉碎現場的陳跡,隻能說‘神蹟’對身材方麵力量的利用又到了一個新的境地,舉重若輕,這已經超出我對他們的體味。
關於通話的最後,‘神蹟’那人所說的挑選,所說的做法。
林蘭母女也因為‘神蹟’的啟事,藉端躲過第一輪排查。不過因為十年前的事件連絡兩個死者的身份,最首要的還是吳駱虐待宋梓冉身上留下的印記透露了她們的懷疑。
以上,就是此次案件的主體過程。
林蘭,感性大過理性,放棄司法路子處理宋氙的題目,在她的內心,如許才氣讓本身獲得最好的救贖。
說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說來也奇特,每次吳駱和盧娜見麵開房都開在市立圖書館後邊的旅店,時候長了就被宋梓冉瞥見了,有第一次天然就有第二次。
真正惹人沉思的是,人的慾望是否大於品德之上。實際上說,這是不成能的,普通環境下老是在外界環境或事情單位或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