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nba薪金的相關資料(轉)[第6頁/共12頁]
5and6
9
l有關聘請條約現在有一個“gilbertarenas法則”,也就是使lnadry合約不能超越中產的法則,摘錄以下:“gilbertarenas法則”――第二輪新秀作為受限定自在球員,聘請條約(offer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越當年的中產階層條目(第二輪新秀的原球隊隻要有中產階層慣例就能match任何條約。),從第二年薪金能夠高低浮動8%能夠高至頂薪。第三年最大薪金計算體例是:假定該球員第一年就拿到頂薪條約,則他第三年遵循聯盟薪金漲幅法則可拿到的最大年薪。第三年後的年薪浮動範圍不得超越第三年年薪的6.9%。
$1,223,200
$14,946,000
$870,000
5
l一旦球隊在人為帽以下挑選用空間簽約就將落空他們的中產慣例,因而聯盟答應在人為帽下一點的球隊(空間小於中產),挑選利用中產慣例而非本身的空間。但不管如何空間和中產隻能選用一個。
$903,400
3)轉會停止日
895,341
$12,455,000
byc球員在買賣中的代價是前一年人為或新人為的50%,二者取大。當球員被轉會或球隊降到人為帽以下時,byc狀況消弭。這個規定形成了一些很費事的處所,比如兩個原薪金300w的球員各簽了1000w的條約,但因為他們都在byc狀況下,買賣代價都隻要500w,但卻冇法買賣,因為本身球隊的500w都被要乞降對方的1000w停止比較,超越了淺顯球員慣例答應的範圍。彆的因為新秀耽誤條約在新賽季開端前的7月1日才見效,以是如果球隊和新秀簽下耽誤條約後想在條約見效前互換該名隊員,那麼對於想接管他的隊而言,該球員的代價是他新秀條約最後一年的人為和他耽誤條約每年人為的均勻數,這類演算法也叫做“毒藥片規定”。有關byc的詳細利用拜見題目74。
1,223,166
它的根基思路是使一個隊隻能在它的薪金總額不超越人為帽的環境下簽約自在球員以製止富豪球隊組建超等球隊。人為總額在人為帽以上的球隊隻能通過慣例簽人(前麵詳細講,可拜見題目17)。本年的人為帽是5868bsp; 豪侈稅:
為了製止球隊現用空間簽球員再用伯德條目續約球員,未簽約也未放棄的自在球員將被計算在人為總額中,並且比前一年人為高(有的高很多),詳細拜見題目28。球隊也能夠放棄球員以開釋這部分空間,但這意味著球隊放棄了對該球員3種伯德條目的利用權力(仍可用其他慣例或空間簽約)比如本年快船通過放棄馬蓋蒂的簽約權獲得了簽巴郎戴維斯的薪金空間。彆的,如果該球隊能應用中產或雙年,則其也計入人為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