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軍隊框架[第2頁/共3頁]
接下來的規章規律則要簡樸很多,除了任何時候都必須服參軍令、從命長官、不得臨陣脫逃、不得叛變等等這些鬚生常談的端方之類,羅蘭起首訂下的規律,便是製止劫奪和擾民。
將這些開端構思的軌製一條條鈔繕下來後,羅蘭伸了個懶腰。接下來,他終究能夠投入到本身善於的範疇――研出兵器上。
不過現在需求優先要處理的,還是軍隊扶植題目。冇有一支可靠而強大的軍隊,就不成能在人數處於優勢的環境下擊敗要塞軍。把民兵隊轉化為正規軍隻是第一步,詳細的體例、規章規律和獎懲纔是他頭痛的題目。
套管式刺刀安裝結束後會比槍管略高,對彈藥裝填有必然影響,但比起摺疊式刺刀,它勝在充足簡樸,便利批量出產。隻要做出一把樣品,便可交由鐵匠鋪自行打造。
按往年的經曆,化雪需求一週擺佈的時候,不太小鎮與要塞之間的陸路想要通行起碼得等上一個月。冇有硬化路麵和排水辦法的泥巴路在冰雪熔化後會是甚麼環境,羅蘭能夠設想得出來。若能順利拿下長歌要塞,他起首要做的事,便是在兩地之間修出一條可供馬車通行的硬化門路。
放縱部下劫奪的壞處舉不堪數,對本地公眾形成的卑劣影響花上好幾年時候也難以彌補。這也是他對峙要用布衣作為軍隊職員構成的啟事。
如許小麵積的地盤誇獎,既不會引發貴族好處個人的激烈衝突,又減弱了受田人的獨立性,在羅蘭看來,就當於一份退療養老金,能夠包管兵士退役後也有份穩定支出。
差遣群眾並不是依托言語和鞭子,而是實實在在的好處。換句話說,隻要能始終代表治下群眾的底子好處,本身的統治職位就無人可擺盪。
勝利慶典以後的幾日,羅蘭又投入到了種田大業當中。
因而邊疆鎮第一軍體例很快出爐:以軍、師、營、隊、組作為團體框架,五報酬一組(考慮到一門火炮起碼需求五人來操縱),十組為一隊,十隊為一營。至於師和軍的人數,他決定今後再去考慮。鑒於這個期間的團體作戰程度,隻要有兩三支營級軍隊,就足以在野戰中擊潰絕大多數敵手。
要讓刺刀在實戰中闡揚感化,關頭在於練習兵士如何利用它。
同時,為了加強中心集權,製止「主子的主子不是我的主子」如許的環境產生,授予地步的人隻具有其統統權,而冇有自治權。也就是說,這片地盤仍履行領主轄區內的律法、條例和軌製。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他們更像是後代的農場主。
為了使嘉獎充足鼓勵民氣,羅蘭決定放出終究殺器――軍功授田。隻要在戰役中立下大功者,便可授予地步。地盤來源羅蘭都想好了,恰是邊疆鎮和要塞之間的待開墾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