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們」的朋友[第2頁/共3頁]
“因為太不鬆散了。一次多人行動,步隊裡卻起了內鬨。失利後冇有立即他殺,起碼留下了兩名活口。並且當時,他們的表示毫不專業,的確跟街頭地痞普通。這不像您兄妹的風格,倒更像是一起內行人士的運營。我想就算我不在,這場刺殺也冇勝利的能夠性……彆忘了安娜就睡在您樓下。”
羅蘭坐在辦公桌前發楞,他冇推測竟然還真有人敢殺到城堡裡來,如果不是夜鶯及時發明,本身隻怕已經慘遭毒手了。
“是嗎?”夜鶯偏過甚,“我倒感覺您得好好感激下他,如果不是他一小我纏住了其他傢夥,我也不會那麼快發明地下室溜進了老鼠。固然不大清楚他為甚麼要這麼做,但仇敵的仇敵就是我們的朋友,對吧?”
“等您做到這點再說吧,”夜鶯聳肩說。
固然首席騎士對本身忠心可靠,也曉得安娜和娜娜瓦是女巫,但羅蘭仍挑選坦白下夜鶯的存在。因為她和另兩位女巫分歧,她不屬於本身這邊,留在小鎮的啟事僅僅是為了安娜。她的背後是女巫共助會,遲早有一天會分開這裡。
“咳,冇甚麼,”羅蘭搖點頭,看來淩晨被夜鶯叫起,連腦袋都含混了,“總之,我要從他口中曉得統統,誰主使、誰聯絡、誰拉攏,這些都交給你去查。”
“這你都看得出來?”羅蘭獵奇道。
“我也這麼想。要不你乾脆在這裡定居下來吧,擔負我的暗衛,每個月兩枚金龍的薪酬,比安娜多一倍,要不要考慮下?”羅蘭又開端安利道,“屋子帶花圃,一禮拜休兩天,每年都有帶薪假――呃,就是邊歇息邊拿報答的意義。”
為了不讓他家人發覺,夜鶯還要賣力將她帶歸去。
“夠了,你當時不在城堡裡,這跟你無關。”
――「我們」的朋友。
“為甚麼?”
夜鶯端起羅蘭的杯子,毫不在乎地喝了口水,接著說道,“不管如何,您的騎士已經前去地牢扣問供詞了,我打賭他很快就會獲得本相――比起您姐姐佈下的棋子,那傢夥但是減色太多了,之前還跪著求我彆殺他呢。”
當統統忙完時,天都快亮了。
“那就都叫過來,等夏季一過,邊疆鎮就要大興扶植了,到時候多少人都容得下。並且……女巫也能夠不受輕視的行走在街頭,冇人會視你們為險惡者。”
“你對這件事如何看?能猜測出是我的哪位好哥哥或好姐姐做的嗎?”
好罷,安利還得看產品,這類事情隻能漸漸來。羅蘭轉換了個話題,“娜娜瓦已經安然送歸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