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第1頁/共4頁]
“嗯,她很敬愛。”塔普點頭。當然,Elf也很不錯。勝膩的抱負型已經悄悄改成Elf了。可帥氣可性感,多纔多藝的女人,對於作為藝人的他們吸引力相稱大。可惜他們和Elf打仗未幾,因為每次Elf出來,權至龍就像隻護食的狗崽一樣霸住她。他們也識相的不打攪兩人談愛情。
他的女朋友,如何能夠和彆人“共享”!
“GD,我能夠尋求真熙嗎?”塔普冷不丁說。
“……不成以。”權至龍咬牙切齒。隻要略微設想一下阿誰場景,貳內心立即湧起濃濃的被叛變的感受。
當然不放心!Elf都說你是BIGBANG第一帥!尹真熙那麼純真無知,一不謹慎被你勾引瞭如何辦?
因而權至龍想到Elf提的要求。
“但是、但是我喜好的是Elf,真熙隻是mm……”權至龍抱著頭混亂了。
樓主:某一個程度上,也是和閨蜜一起阿誰……
權至龍看到各種發散思惟,大師的重點全放在前半句,忽視他後半句的乞助,有效的建議一個冇有。他手賤地加了一句――
恐怕極少有男人會有如許的經曆。
必須閉上眼睛感受。――權至龍
“你如許,對真熙不公允。”塔普說:“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卻要為了你和Elf回絕豪情嗎?”
塔普朝天翻白眼。
5L:這是回絕吧?女友不想做,借閨蜜的口回絕。
私信上很快又多了一條資訊:“我是塔普。我過來。”
但莫非他要跑到他視為mm的女孩麵前,對她說“請你同意我和Elf上床”嗎?除非他腦筋壞掉了。
他乾脆不答覆。
塔普要尋求尹真熙?權至龍懵了:“哥……”
……權至龍冷靜插吸管。
他的女朋友奉告他,要和她上.床,必須征得另一個女人的同意。而這個女人,和他的女朋友共用一個身材。
權至龍碰到一個大困難。
2L:女友是百合?前“男友”是閨蜜?
對哦,mm。把人重新管到腳的mm,平時那麼討厭和人有身材打仗,特彆重視和女人保持間隔,對尹真熙脫手動腳向來冇有顧忌,他連對本身的親生姐姐權達美都冇有那麼密切過。他對尹真熙說話的語氣,真的隻是對Elf說嗎?他們作為旁觀者都發覺到不對,恰好權至龍和尹真熙一無所覺。
4L:有能夠嗎?女友奇葩!分離求先容。
1L:和女友上.床必須征得女友閨蜜的同意?
權至龍當然曉得這不好。但要他接管、接管……不,光是設想他已經冇法接管!死也不能接管!
不一會兒,拍門聲響起。
好笑的人類。
因為曾經和塔普構成二人小分隊活動,相互之間實在很熟諳。在BIGBANG裡,要說共通點最多,不是和他一起長大的太陽,而是隊裡的長男塔普。兩人都是rapper,骨子裡都有點壞男孩的習性,既成熟又孩子氣,對待女人的態度也有頗多類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