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貝佐斯,紐約[第2頁/共4頁]
“愛麗絲-王,的確是個從冇傳聞過的名字。”
他細心打量著這男人的穿著,對方身穿一件玄色襯衫與淺藍色牛仔褲,顯得精力奕奕。
不,應當是,是讓那對本來就很宏偉的山嶽顯得更較著了。
書店裡到處都是閒逛的主顧,一層地區更堆積了好多人,因為此時正值暑假,更有很多家長帶著孩子來書店閒逛,更讓這片地區顯得非常鼓譟。
貝佐斯大略一掃,有些摸不準這女孩的詳細春秋。若說她年紀還小吧,個子倒是不矮,綜合發育也較著不錯;但若說她已經是高中生了吧,稚氣卻還比較較著,而她又還不是娃娃臉型的美少女。
站在這家全曼哈頓都頂尖的書店前,愛麗絲高傲地雙手叉腰,瞻仰著書店的名字。
貝佐斯當然也在書店裡,他也重視到,剛纔阿誰Cup好大的女孩與本身好姐妹也出去閒逛了。遠遠地,他朝愛麗絲揮了揮手。
“《侏羅紀公園》?”
貝佐斯顧不得規矩,一把撇下《侏羅紀公園》的鼓吹冊,雙手用力握住了他的手:“你好,喬布斯先生,我叫傑夫,傑夫-貝佐斯,普林斯頓的大門生,我是你最忠厚的粉絲啊!”
貝佐斯越看越感覺麵前這男人眼熟,彷彿不久前曾在甚麼處所見過似的。俄然間,一道靈光從他頭頂閃過,貝佐斯刹時恍然大悟。
“天賦新人的佳構處女作,華裔女作家靈感泉湧的奇思妙想,歡迎大師來到愛麗絲-王修建的奇妙科幻天下,暢遊在奧秘莫測的侏羅紀公園中!”
當然,兩人的餬口並不會是以產生太大的竄改,畢竟全部卡爾弗城的初高中與小學都是連在一起的,從林肯高中步行到聖安拓也不過就是五分鐘的路程。以是,即便本身成為中門生了,也不過就是把下車的位置略微挪個半分鐘車程罷了,甚麼都影響不了。
“呼呼,看來還是很受歡迎的嘛。”
而讓貝佐斯略感難堪的是,這女孩的Cup可真不是普通的大,因為上衣較著是為較低齡女孩製式出產的,以是這襯衫穿在她身上後,是如何也壓不住那兩對矗立的山嶽。
14歲的時候,貝佐斯發憤要當一名宇航員或物理學家,他家裡的車庫都有他所做的工程嘗試或科學實驗,16歲時,他就能安裝風車,利用弧焊機了。
“癡人啊你,既然都是科幻小說了,重生恐龍有甚麼奇特的?前段時候不另有敬愛的ET來地球上閒逛嗎?”
貝佐斯冇急著參與到會商當中,而是先拿著鼓吹冊細心瀏覽起來。這是一張簡樸的三摺頁,在最奪目標位置上,一行金光閃閃的句子讓任何人都冇法忽視。
這一刻,貝佐斯真不是該如何描述本身的鎮靜了,作為因誌向而正苦讀計算機係的他來講,蘋果喬布斯的大名,那可當真是如雷貫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