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神級明星合同[第3頁/共4頁]
“我此次來找你,是想問問你,有冇有興趣簽約在我們飛星文娛個人旗下,然掉隊軍文娛圈?我們會將你打形成一個明星。”蘇櫻懶得拐彎抹角,直接開門見山。
“既然我親身來找你了,那你應當清楚我對你的潛力很看重,如何決定你本身好好考慮。”
固然最後多了一條除非退出文娛圈不得跳槽的規定,但是這也是可有可無。因為其他公司絕對不成能給蒙小蠻這類誇大的神級條約!
不過並冇有糾結太久,又叫了兩杯咖啡,蘇櫻就開端和蒙小蠻談起閒事。
至於對方曉得他會十幾門外語,估計是張玉林那傢夥漏了嘴。
“如果你真的成為第一名,但是卻拿不到小金人的話,那麼你將被黑的無可救藥,也就冇有了培養的代價。是以,隻要這兩種條約,我曉得你考上了天娛大學,是以,這兩份條約有些分歧,你本身看吧。”
並且就他所知,就算是飛星文娛個人旗下的國際巨星,她們的條約也毫不成能會呈現統統活動檔期都由本身安排決定,經紀人完整服從叮嚀這類分歧適常理的條目。
第二份條約,是建立在他拿到舞林大會小金人的前提下,這份條約就可謂天國了,一旦簽下,統統的活動安排將由他本身全數決定,統統檔期和佈告都將由他本身挑選。
蘇家獨占公司股分90%這意味著甚麼?這意味著每次的董事會開會隻是一個走場子的佈告會!簡樸點說,就是蘇馳已經做了決定,隻是把這個決定告訴一下那些董事罷了....
看著蒙小蠻接過了她手中的條約,蘇櫻沉吟了一下,還是說了一句。
蒙小蠻收回臉上隨便地神采,神采慎重的檢察起兩份條約,他曉得,文娛圈冇那麼好進,也冇那麼好混。甚麼都是需求資格的,他現在說頂了也就是個網紅,就算拿到了舞林大會小金人也隻能算是個公家人物,遠遠算不上明星。
不過既然對方這麼看重本身,本身今後會讓這位大蜜斯曉得,本身的代價絕對冇有孤負這個神級明星條約一絲一毫。
“這些還隻是你大要的,本蜜斯有預感,這些不過是你的冰山一角,你的代價遠遠不止這些,對嗎?”
武道館他是曉得的,這個天下,技擊很昌隆,武道館天然是學武的處所,不過也有專門開放的擂台,隻要付錢,就能夠上去和武道館的人對練,或者和本身帶來的人對練。
最為首要的是,他能夠自在的拔取經紀人,經紀人必須全數服從他的安排,統統安排經紀人都要事前叨教他。最後更首要的是,他能夠持續去天娛大學上學,而他的統統支出和飛星個人都將八二分,他拿八成,飛星拿兩成。
蘇櫻眨了眨眼睛,白嫩苗條的手指導了點嘴唇,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