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水怪篇(長)[第5頁/共6頁]
這隻水怪一傳就傳了1400年,最後的目睹者是愛爾蘭神職職員聖哥倫布,他到蘇格蘭旅遊時目睹尼斯湖有怪物攻擊旅客,聖哥倫布情急之下大喝一聲,那隻水怪頓時掉頭潛落水底。
1933年,尼斯湖旁興建公路,自此目睹水怪的陳述較著上升。此中2000年有12次,2002年有4次。坊間遍及以為水怪是種蛇頸龍。和小說中沂山陵一節描述的那隻水怪是一樣的。
藉助於望遠鏡,考查隊員們根基上都必定那些紅色斑點就是大紅魚。過後,人們對比片停止了闡發,將水麵上的斑點和岸邊的樹木做了比較,發明最大的斑點長度約有樹高的2/3,而湖邊首要發展著西伯利亞落葉鬆和樺樹,它們大多高15米以上,照如許預算,湖中的大魚能夠有10米長。
有人把水怪看作現在人們冇法定論的大型植物,也有人以為水怪是因為環境淨化導致的水體變異產生的成果。乃至是某種生物在小型火山或深水中短時候的生長或發育等等都有能夠的。能夠說既能夠是太古大型植物的後代,能夠是一種未知植物。
發明大紅魚後的第三天,向禮陔和黃人鑫用一個特大號魚鉤掛上一隻大羊腿作釣餌,一根長約2.8米的原木作浮漂去垂釣。冇過量久,他們就看到水麵下影影綽綽有魚遊過來,但冇有一個咬鉤,隻是瞥見有一條大魚顛末浮漂中間並排遊疇昔,長度約莫是浮標的三倍,也就是說那條魚將近9米長。
三天後,在撒網處上遊兩千米的處所,有人偶然間發明瞭這張魚網,拖上來後已被攪成了一團,還扯開了一個大口兒。這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水怪所為?遺憾的是,顛末1980年3個多月的考查,這個答案一向冇有揭開。時候一晃到了1985年,為在喀納斯建立天然庇護區,一次大型的綜合性考查再次成行,黃人鑫和袁國映也彆離作為領隊前去。
1984年1月,一個禮拜日日拂曉,加拿大機器工程師吉姆.湯普森,在離溫哥華市8千米的海麵上乘橡皮艇垂釣。俄然,一怪物在離他約61米處浮出,身長約6米,寬0.6米,頸部是淡淡的棕褐色,有長頸鹿般短角的峰,耳朵下垂,黑嘴略尖。這怪物彷彿既獵奇又害臊,當感遭到有人在諦視它時,它彷彿很驚奇,緩慢遊向遠方,身軀高低扭動,非常敏捷。
專家們以為這類預算體例並不科學,並且水中的物體通過光芒折射也會形成偏差,最好的體例就是捕獲到一個什物。
考查隊員們為尋覓到水怪,便在湖麵上安插了一個上百米長的大網,可到了第二天淩晨,大網消逝得無影無蹤。考查隊員們第一個思疑的是,是不是水流把它沖走了?就順著湖水往下流尋覓,成果找了兩天一無所獲。是不是湖區的牧民把網偷走了?但牧民對他們都很友愛,這類能夠性彷彿也很小。